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民法概要
Outline of Civil Code 
開課學期
110-1 
授課對象
管理學院  企業管理組  
授課教師
林聰賢 
課號
BA2009 
課程識別碼
701 173B0 
班次
 
學分
3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帶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A,B,C(18:25~21:05) 
上課地點
管一103 
備註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且 限學士班二年級
總人數上限:8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將透過生活事例、法律原理、民法原則、法律案例討論、法律條文解析,及反思法律原則等由整體到具體之講授規劃,使非法律本科之學習者於短時間內迅速掌握民法(或法律)之精要,培養對法律案例之獨立思考與應答能力。

本學期因疫情及修課人數關係,採遠距非同步教學
(NTU COOL 數位教學平台 https://cool.ntu.edu.tw/courses/8938)

本課程可供同學加選,
請於9/22來信表明選修意願(unsuka@gmail.com)
統一由教師依同學來信順序寄出電子授權碼,限額40名!! 

課程目標
使學習者掌握法律一般原理,並有能力思考並解決民法案例。 
課程要求
準時繳交作業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待補 
參考書目
王澤鑑 民法概要
陳聰富 民法概要
小六法(必備!)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中報告 
45% 
自行前往法院民事庭觀察開庭,並撰寫報告。 
2. 
期末報告 
45% 
就指定之判決,撰寫分析報告。 
3. 
作業 
10% 
學期間繳交一篇實例題分析作業。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2週
9/28  民法基礎知識、法律主體 
第3週
10/05  法律主體 
第4週
10/12  法律行為 
第5週
10/19  法律行為、物 
第6週
10/26  無權處分、代理、消滅時效 
第7週
11/02  債編概要、契約 
第8週
11/09  無因管理、不當得利 
第9週
11/16  自行前往法院旁聽 
第10週
11/23  侵權行為 
第11週
11/30  債務不履行及其他 
第12週
12/07  債各與實例研習 
第13週
12/14  物權總論 
第14週
12/21  所有權 
第15週
12/28  用益物權 
第16週
1/04  擔保物權 
第17週
1/11  親屬繼承 
第18週
1/18  總複習